日前,继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储备库和试点单位名单,正式启动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建设后,为加强对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的管理,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,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,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《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分为总则、组织管理与职责、项目建设、考核与验收、附则五个部分。
《办法》规定,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建设试点项目通过完善中西医结合硬件支撑条件,组建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平台和多学科团队,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,促进中医和西医强强联合、优势互补,做到中西医结合工作“有机制、有团队、有措施、有成效”,把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打造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、人才队伍培养中心、医疗模式推广中心,在区域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示范引领作用。
《办法》规定,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,建设期间应加强管理。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建设试点项目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、负总责,组织制定促进本单位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措施和办法,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旗舰医院建设单位日常管理事务,为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提供管理保障。
《办法》还规定,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单位原有基础上,按照填平补齐原则,围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,加强医疗业务用房、医疗辅助用房、科研用房以及临床教学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,并加强相关设备配置,满足打造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的业务需要。
《办法》要求,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应围绕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,重点专科建设、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、科研能力提升等,以提高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为目标,提升建设成效。
《办法》从四个方面细化了旗舰医院建设单位如何提升建设成效。一是完善管理机制,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,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,将中西医联合查房、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,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,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。二是加强内涵建设。聚焦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建设、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建设、传统中医康复区建设、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,全面提升中西医协同内涵。三是培养人才队伍。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主要临床科室应加强中医类别医师配备,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,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,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。四是提升科研能力。确定主攻优势病种,推动临床科研一体化建设,组建多学科协作的创新团队,打造高水平、开放的临床研究平台和成果转化推广平台,提高中医药临床科研创新能力,促进科研成果临床应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