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
(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)
2022年接收实习生的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(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)2022年拟接收实习生1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接收条件
(一)高等院校中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学生;
(二)能够连续实习1个月以上,每周到岗不少于3天;
(二)符合接收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;
(三)勤奋好学,责任心强,工作认真负责,对中医药事业充满热情,有团队合作精神与进取心。
二、接收程序
(一)报名。实习生将个人简历、学生证件扫描件发送至hrzp@tcm.cn,每名实习生可报1-2个岗位。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实习岗位招满为止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我中心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实习生进行资格审查,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实习生均进入面试阶段。
(三)面试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面试形式、时间、地点等要求,将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。
(四)接收。实习生报到时,应携带个人有效证件(含学生证)、学校同意外出实习的证明文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。我中心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,组织签订实习协议,安排带教指导老师。
三、实习管理
(一)管理与指导。实习生报到后,应参加中心组织的上岗培训(含保密教育),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和中心的管理要求,接受带教老师的指导。
申报两个岗位的实习生,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先安排第 一实习岗位;此后视任务完成情况,可适时调整至第二实习岗位。
(二)工作条件。实习期间,中心提供工作午餐和必要的工作条件。中心不提供住宿保障。
(三)总结鉴定。实习结束时,应做好工作移交和有关材料清退。实习生根据需要提交实习总结,中心经综合评价后出具实习鉴定意见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实习生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,如发现有信息不实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,取消应聘资格,向所在院校通报。
(二)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,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。